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情况下,收养关系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12。因此,如果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
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不包括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