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六大原则:合法行政原则(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已有的, 要遵循);法律保留(没有的,不能做),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
- 二、合理行政原则(裁量性行政活动):1、公平公正原则;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3、比例原则(1、合目的性,2、适当性,3、损害最小)
- 三、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2、公众参与;3、回避原则
- 四、高效便民原则:1、高效;2、便民
- 五、诚实守信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真实);2、保护信赖利益(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
- 六、权责统一原则: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难追究、侵权须赔偿1、行政效能;2、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