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八月的末尾,客观题也来到了最后的冲刺!
时间不够,复习任务重,考生便容易陷入一个纠结:能不能优先保重难点,直接放弃分值占比低的科目?
而被大家首个列入“放弃名单”的,往往都是三国法
放弃三国法?
法考共考查八科,为什么总是会先考虑放弃三国法?
备考时间紧张
冲刺阶段,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许多法考er还未开始三国法的学习,直接放弃不学,就不用再接触新的学科,也不用再为它额外支出宝贵的冲刺时间。
分值占比最低
三国法在客观题中的分值占比低,在主观题中不作考查。综合来看,在整个法考中的分值占比最低。而法考是个及格型考试,放弃不学,也有希望过线。
学习门槛较高
距离生活较远,缺乏真实案例支撑,理解起来晦涩,背诵起来枯燥,学起来很“脱节”,冲刺期很难沉下心来吃透里面的考点。
但小法还是建议,最后冲刺期不要放弃三国法!
难度低,背诵得分三国法理解难度低,是个背诵型科目。无需深度理解法理逻辑,也不需要构建程序思维,学习纯靠记忆。
成本低,可以速成三国法不需要长线备考,无需一轮二轮三轮地磨。考前突击,集中背诵高频考点,配合历年真金题练习,就能拿下大部分分值。是个耗时短、提分快的高性价比科目。
难题少,考点固定题型稳定,几乎无偏题怪题,冷门考点很少考查,只要吃透核心重点,基本不会出现大面积失分的情况。
三国法基本情况
三国法,包含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1.国际法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知识点细碎分散,但理解难度低,偏向常识性记忆,靠碎片化时间反复背诵就行。核心考点
国际法主体:国家、国际组织等;
领土:领陆、领水、领空,边境制度等;
外交与领事关系:外交特权;豁免权的适用范围与例外情况等;
条约法:条约的缔结、保留、解释与终止规则等;
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法院的管辖权、裁判效力,争端解决的常规流程等;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战时规则、战俘待遇、中立国义务等。
新增新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国国家豁免民事案件相关程序事项的通知》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考点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反措施。
国际争端与解决方法:国际争端的传统解决方法(强制方法 非强制方法)、政治方法和国际组织方法。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司法方法(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
02.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核心考查各类涉外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考点相对集中,但容易混淆。冲刺不用理解复杂原理,直接背规则、记例外。
核心考点民事主体: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法律适用;
合同与侵权:意思自治的具体适用/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涉外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等适用规则;
婚姻家庭与继承:结婚、离婚、夫妻财产、收养、监护、涉外继承等专属法律适用规则;
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外仲裁协议效力、外国判决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规则。
新增新修国际民事诉讼: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概念 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一事再理与一事两诉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 中国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03.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偏向商事规则,考点集中,套路清晰,掌握技巧就能快速得分。
核心考点国际贸易术语:FOB、CIF、CFR等常用术语的区别、共同点、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成立、卖方买方义务、货物风险转移等;
国际贸易支付:托收、信用证的运作规则、银行免责情形、独立抽象性原则等;
WTO基本规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规则、争端解决机制等;
国际知识产权与贸易救济: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规则等。
新增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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