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考考试分为两阶段,即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阶段考试全部通过,法考才能上岸。
那么,这两阶段考试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试卷题目等方面,有哪些不同呢?
注:以下信息整理自历年考试公告。考试内容
客观题
试卷一(9:00—12:00):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14:30—17:30):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方式
客观题
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两批次考试日期不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主观题
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考查集中设置)。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题目设置
客观题
客观题共考查两张试卷,每张卷子包含单项选择题50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
主观题
主观题一张试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设置选作题的,选择其一作答。
根据往年经验,题目设置如下:
第一题:理论法论述题
第二题:刑法案例分析题
第三题:刑诉案例分析题
第四题:民法+民诉综合案例分析题
第五题:行政法案例分析题和商法案例分析题(二选一)
答题要求
客观题
下对结论。
考生需要综合运用各科知识点,根据具体案情灵活思考,并下对结论,做出正确的选择;部分题目考查的则是知识点的细节,法考er记忆准确,便能下对结论。
PS:多选题须选择出全部正确的选项,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主观题
下对结论+陈述理由。
需要法考er精准提取关键信息、捕捉相应考点,并用它们解决实际问题,而更主要的得分点则在于结合具体案情,法言法语陈述理由;部分题目会直接考查法条,需要法考er快速翻找定位法条,并通过自己的话术叙述出来。
合格分数线
客观题
客观题每张卷子150分,两张卷子,满分300分,全国统一合格线为180分。
根据往年经验,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①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140分;
②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150分;
③其他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160分。
主观题
主观题满分180分,全国统一合格线为108分。
根据往年经验,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①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85分;
②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90分;
③其他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95分。
成绩保留
客观题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主观题
主观题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没有保留期。
写在最后:虽然主客多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考查的还是知识点。建议法考er主客一体备考,吃透知识点本身,争取能主客一体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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