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是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很多人想投身法律行业,却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本文结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拆解法考报考条件及各类特殊政策,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帮你快速判断自己能否报名。

一、核心报考条件(必备基础,缺一不可)

无论属于哪种情况,报考人员都必须先满足以下通用基础条件,这是报名的前提,缺一不可: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报名参加法考;道德品行存在严重问题,经核查确认后,也会被取消报名资格。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核心区分,分两类适用)

法考报考的核心门槛的是学历与专业,主要分为“新人新办法”和“老人老办法”两类,核心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是否取得学籍(考籍)或相应学历为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一)老人老办法(门槛宽松,不限专业)

适用人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均可报名参加法考。

解读:简单来说,只要在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读大学(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经拿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论专业是法学还是非法学,无论学习形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如自考、成考、函授等),都能报考,无需额外满足工作经验等要求。

(二)新人新办法(门槛明确,区分专业)

适用人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2018年4月28日之后,新取得学籍(考籍)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报名: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补充说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范围

很多非法学专业考生会关注“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要求,这里明确界定,“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工作年限计算:起算时间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后,正式入职报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当年规定日期,具体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三、放宽政策(户籍优势,降低学历门槛)

为助力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法考对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报考人员,实行学历条件放宽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不限专业、不限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只要拿到本科毕业证,即可报名参加法考。

提示:1. 放宽政策仅针对户籍在放宽地区的人员,以户籍信息为准,而非身份证登记信息;2. 通过放宽政策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类或C类),仅限在放宽地区执业,若想在非放宽地区执业,需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重新申请A类证书;3. 放宽地区名单由司法部定期公布,涵盖多个省份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可查询当年考试公告或中国法律服务网公示信息。

四、特殊人群报考政策(重点关注,避免遗漏)

除了上述常规情况,以下几类特殊人群的报考政策有明确规定,需重点关注,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错失报名机会。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

应届毕业生(含即将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学历条件的,可凭相关证明报名,具体分为两类:

1. 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专业学历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当年法考,后续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提交的,考试成绩无效。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下一届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当年法考,具体要求:

1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2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二)客观题成绩保留人员报考

法考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且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具体报考规则如下:

上一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本年度法考中依然有效:

 

1. 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本年度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直接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 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本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本年度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提示:主观题考试合格成绩无保留期,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少数民族及港澳台居民报考

1.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考: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2. 港澳台居民报考: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符合相应学历条件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可按规定报名参加法考,报名时可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五、禁止报名情形(存在任一,不得报考)

即使满足上述所有条件,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不得报名参加法考,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 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法考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法考(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 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7.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无需重复报名)。

六、常见疑问总结(快速解惑,避开误区)

1. 非全日制本科能报考吗?

答:分情况——属于“老人老办法”的,非全日制本科可报考;属于“新人新办法”的,非全日制本科(非法学类)无法报考,法学类需确认是否为全日制。

2.专科及以下学历能报考吗?

答:一般不能,仅户籍在放宽地区的人员,可放宽至本科毕业(无专科报考通道)。

3.在职人员报考,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吗?

答:一般不需要,但若为非法学类专业、以“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报考的,需按要求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4.已经拿到C类证书,还能再考A类吗?

答:可以,需重新参加法考,且客观题、主观题成绩均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即可申请A类证书。

法考报考条件涉及学籍时间、学历类型、户籍地区、工作年限等多个维度,若你仍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可对照本文逐一核对,或关注司法部官网、中国法律服务网,查询最新政策解读,避免因政策误解而错失报名机会。愿每一位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能顺利报名、成功上岸!